正值盛夏,吹着空调,吃个西瓜,是最享受的事儿。市民何先生却为家中的空调闹心了近一年:花3万多元买的空调竟是“窜货机”,与卖家协调不成后,他诉诸法律。近日,随着温州中院的一纸终审判决,该案尘埃落定。
品牌空调出现诸多问题
2019年8月,何先生向瑞安市某家电公司购买一套格力牌一拖六中央空调及一台热水器。其中,双方约定,空调价格为33200元,由该公司提供管材并负责安装。
9月份,空调安装完毕。不久后,何先生发现该空调的条码磨掉、主板信息被抹去,认为可能并非原装正品行货,即与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协商,该公司未予处理。
随后,何先生申请格力公司的技术人员对该空调进行现场检测。《产品鉴定说明》显示,该空调存在室内机机身上的条形码不清晰、部分被损毁,机组铭牌出厂编号不清晰、部分被损毁等诸多问题,并指出该产品不符合格力公司产品标准,非原装正品,有被改造过。另外,家电公司出售给何先生的空调不属于格力公司保修范围,由家电公司提供6年期的保修。
诉诸法律获“一赔三”
何先生多次找家电公司要求退货,家电公司未予处理。2019年10月,何先生向市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家电公司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何先生购买了有格力商标标识但非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力牌原装空调,损害了原告的权益,构成欺诈,判决家电公司退还何先生空调购机款33200元及3倍赔偿99600元,何先生收到退赔款后,退还空调。
家电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温州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何先生二审陈述补充认定事实,予以部分改判。判决家电公司退还何先生购空调机款33200元,并赔偿87000元(扣减每台空调600元安装费后,赔偿基数29000元的3倍),何先生退还空调。
购买空调要小心“窜货机”
何先生购买的空调为“窜货机”,普通消费者对此并不熟悉。据业内人士介绍,品牌空调一般在指定区域有指定的型号及配置,比如,在广东销售的空调没有制热功能,在沿海地区销售的空调有防腐功能等。“窜货机”,简单来说,就是不在指定区域销售的空调。
业内人士说,品牌方会在每台空调上设置能溯源的条码及出厂编号。而部分销售方为了追逐利益,防止被品牌方查到,会将这些条码和出厂编号抹去,并将空调破译开机。在这个过程中,空调会被拆解后重新组装。因此,“窜货机”也称“无码窜货组装机”。
“如果碰上非专业人员拆解、组装空调,可能会有部分零件丢失、被替换,最终导致产品质量问题。”业内人士说,针对“窜货机”,品牌方不提供质保服务,因此,“窜货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业内人士提醒,在购买品牌空调时要认准厂家授权的直营店,不要贪图便宜,购买“窜货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特别要关注合同上的售后内容,正品空调为全国联保,而“窜货机”多为销售方自身。此外,购买空调时要多加留心,检查空调的条形码等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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