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社会认可度。根据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中心校坐班、考勤制度。
一、认真落实坐班制度
1.坐班时间:实行工作日坐班制,坐班时间从每天早上7:20至11:30,下午13:50至17:10(各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作息时间),特殊岗位根据相应岗位工作时间或临时规定时间。
2.坐班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及需要,教师在相关科组办公室、校领导在领导办公室坐班;特殊工种人员根据工作特点由学校安排在指定地点坐班。
3.坐班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工。
4.坐班任务:履行职责,用充足时间高效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5.坐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要从学校工作需要出发,克服个人或局部困难,认真坐班。
(2)全体教职工按上午和下午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指定点签名,不得有误。不得请他人代签名,否则视同缺勤者处理。
(3)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
(4) 上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和校园,因特殊情况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考勤人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勤者;因工作需要完成其它任务的,视为正常坐班。
(5) 上班时间不准浏览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从事炒股、经营微商、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务;不准在校园各个场所吸烟;坚决克服自由散漫思想和行为,文明坐班, 有效坐班。
(6)自觉维护坐班室环境,认真做好值日工作,爱护、维护公物和设备;每天下班时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坐班考勤:由校领导负责日常坐班考勤,若因事外出,由校长指定人员代考勤。
二、严格落实请假制度 教职工请假,必须严格落实请假制度,按规定程序审批执行。
1.请假类别及相关要求:
(1)事假:教职工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自己安排好工作。
(2)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原则上须持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
(3)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职工的婚假和探亲假,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2.请假手续、审批权限及纪律:
(1)各小学教职工请假1天内由本校校长审批,2天以上至7天内由中心校校长审批,7天以上由市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2)事假、病假、婚假等,必须本人持相关证明,提前到规定相关审批权限处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同意并报所在学校备案,安排好工作的交接,方可休假。教职工确因事因病在外不能到校请假者,必须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等方式请假,返校后12小时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逾期不办按旷工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期满,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向批准领导销假。
三、加强考勤督查
1.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考勤做到及时登记,公正无误,按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各种会议、各种活动坚持考勤。
2.考勤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督查。采取查坐班地点、查教室、查活动场地或查监控录像等。对严重违规者,将上报市教育局相关股室处理。
3.考勤人员在坐班时间内发现教职工未在规定的坐班地点坐班,则将视为迟到、早退或缺勤(请假并经批准的除外);若因特殊情况考勤时不在岗位请及时说明事由。
4.学期末以校为单位,将每位教职工的坐班及考勤情况报送中心校考核。
四、坚决兑现考核奖惩 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和待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并将考勤结果纳入学校及上级部门的考核、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以及实行教职工坐班考勤绩效工资。 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实施。
XX镇中心学校
二0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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