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其销售的多功能打印一体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相关标准,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3.9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25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营业部销售的多功能打印一体机(型号:TS9180、规格:100-240V~50/60Hz 0.6A、生产日期:2019年2月20日),经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项目被判定为不符合。佳能提出复检要求,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后,复检被判定为不合格。
《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违反了上述规定,打印机的检验报告不合格项为1项。但由于其未损害人体健康,故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轻处罚,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其罚款23.9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25万元。
据悉,佳能是一家生产影像、光学仪器、医疗设备、半导体工业设备和办公自动化产品的日本企业制造商,产品包括照相机、摄影机、影印机、打印机、半导体曝光机等。
官网显示,佳能的中国业务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97年3月,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成立,全面负责佳能在中国市场销售的各项工作。目前,已基本建成华北、华东、华南等5大区域总部。本次被处罚的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是佳能(中国)的全资子公司。
采写:实习生 曾汉 南都见习记者 方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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