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张湾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张湾区人民法院高速喷墨打印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显示编号为HBGY-2016-46的喷墨打印机采购项目由十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成交价格为45.2万元,数量为一台。公示称,若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张湾区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质疑,逾期不受理。(12月9日 中国青年网)
成交公告发布后,立马就有网友质疑,网上搜索“高速喷墨打印机”结果发现,一般市场价格为几千元至十几万元一台不等,为何一台高速喷墨打印机要45万余元。产品供货方给出的结论是,这台高速喷墨打印机能永久性保存,相比对市面上那些激光打印设备而言。负责对外招标的政府采购科电话无人接听,法院办公室也是含糊其辞。到了委托方口中赫然变成了“甲方愿意花这个钱买一个比较好的,高档的打印机,我们就会走正规的招标程序给人家找一个供货商”。如果说招标没有猫腻,谁信?
法院相关部门对于提升自身服务、执法办案的硬件上,无人质疑。但是如果打着这个噱头去大肆挥霍公款,违规采购,甚至损公肥私那就值得追问。在中标的产品供货方看来,这台告诉高速喷墨打印机的最大的能耐就是永久性保存,这个“永久性”只是相比较那个市场上的两年的几千元的打印机而言,那么我们就需要去追问,有没有必要去花高额价钱去购买这样的机器?一般打印机会让保存两年的文书有点失色,并没有对本身产生的法律效力带来影响,就因为“甲方愿意花这个钱买一个比较好的,我们就会走正规的招标程序给人家找一个供货商”,如此这般,政府采购招标的监督又体现在了哪里?
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都会经过一套审核程序去运行,这种采购需要层层审批,还有报经地方人大的审议通过,更何况这种本身的单品采购金额巨大的打印机,居然由“法院自己去决定”,由此一问,那些采购审核部门,把关人员都去了哪儿,45万元的天价打印机,过关斩将的背后,地方的监管作用廉价到了什么程度。法院这种执法部门的任性采购,折射了地方采购项目的监督审核松懈,随意浪费纳税人的钱财,又当何解?
政府采购,花钱任性已经成为了一个惯常性的问题,表面上是政府采购部门在监管采购,实际上仍是各单位将采购意向上报,采购部门却成了政府采购集中的汇总单位,承载的也就是招投标的“正规程序”而已,至于花多少钱,该不该花,采购品的实用价值却成了另一回事。委托方是花钱雇的,当然要投委托人所好,至于其他的,早已成为次要的。45万元的“天价打印机”,暴露了采购部门的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只要有“正规的程序”,几乎没有什么违法成本,即便是面对揭露采购黑幕的质疑,也就是导致招投标流标而已,对采购人却没有什么影响,这才是一些人热衷于“天价采购”的原因。反思这样的问题,已经成为了另一种腐败的高发区。采购需要审计介入,更需要纪检部门监督,板子需要打,但是漏洞更需要堵。(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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